2020年红河州绿春县边境专职辅警公开招聘公告
2020-03-10 09:42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绿春警方
绿春县2020年边境专职辅警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绿春边境地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 聘 岗 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绿春边境管理大队基层站、所;金水河边境检查站平河分站的专职辅警,主要从事的边境地区治安管控辅助性工作,共招聘27名(仅限男性,其中金水河边境检查站平河分站3名,绿春边境管理大队基层站、所24名)。报考绿春边境管理大队基层站、所的人员,由绿春边境管理大队根据各所、站用人实际进行统一调配。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边境治安管控专职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绿春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经费由省财政、绿春县财政共同保障,人均保障经费总额为4700元(包含工资、各类保险、绩效工资)。
(一)工资
由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1500元/月,专职辅警岗位工资900元/月,合计2400元/月。
(二)绩效工资
由月绩效工资和年绩效工资构成,其中:月绩效工资计算基数为500元/人•月,依据当月绩效考核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年绩效工资计算基数为(当年工作月份数*500元)/人•年,依据年末绩效考核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年末一次性发放。每年12月31日前辞职的一律不予发放年绩效工资,月绩效半年发放一次,年绩效在来年二月份前发放。
(三)保险
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从4700元保障总额中计算扣除。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至2002年10月之间出生),愿意长期从事边境专职辅警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退役军人、从事过辅警工作、有文体特长者、文秘工作者、视频网络维修者、水电维修者、法律专业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曾被绿春县公安局聘用为专职辅警,辞退者和辞职者;
5.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 聘 程 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3月25日,每日9:00至17:00,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地点:分设二个,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具体为:
一、绿春县边境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873-3865511)
二、绿春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873-422959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委托书一份并签名捺印)。
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交《边境专职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及面试
时间:绿春县公安局和边境管理大队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体能和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内容:1000米跑、纵跳摸高、面试。
方法: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成绩现场予以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公民身份证参加测评。
加分条件: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面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辅警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面试成绩加8分;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面试成绩加8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服务年限满5年以上的,面试成绩加5分,满2年不满5年的,面试成绩加3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面试成绩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计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三)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时间:政审合格的应聘者,由绿春公安局和边境管理大队组织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相关内容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聘用
公示结束,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试用
新招聘的边境专职辅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前若用人单位发现有不适应工作的予以辞退。
五、重 要 提 示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绿春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绿春公安”上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报名表可到报名点领取或网络自行下载(附后)。
(二)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绿春县公安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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