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5 17:17:40 红河华图考试网 http://honghe.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1.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此次群体事件员工虽然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方式方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A项,《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第二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张某构成侵占罪。B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胡某冒充储户签字,使银行信以为真,做出错误的处分行为,使胡某获取40多万的非法所得,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C项,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张某及其朋友的行为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客户的财产损失,成立盗窃罪。D项,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赵某的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夺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3.【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A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小李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正确,排除。B项: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针对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小李不符合。故错误,当选。C项: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正确,排除。D项: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故正确,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乙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默认让乙继续配制本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一部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乙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的准备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要注意:部分共犯人退出共同犯罪,未能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不成立犯罪中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成立条件为:(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A项,警察的行为属于其他排除犯罪事由的法令行为,排除。B项,船长负有救助乘客的职责,关于本人避险的规定不能适用于职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排除。C项,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事实上属于使用给不法侵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进行正当防卫。排除。D项,船长为了避免轮船倾覆而采取的损害另外一种较小权益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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