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公告
2019-08-05 09:56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红河人才网
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充实红河综合保税区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两区”)党建工作力量,共同推进“两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两区”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党群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群工作者2名。具体岗位设置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两区2019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未满的;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红河人才网站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方式:由本人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至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报名地点: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火车北站对面红河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用房办公楼921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恒瑞(3056171)。
3.需提交的材料。
(1)《两区2019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3份);
(2)个人简历、自荐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从业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资料(一式3份)。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贴报名表
上);
(4)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电子版材料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7:30前提交邮箱:hhzhbsq@sina.com (清晰彩色扫描件,*.JPG格式,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邮件主题为“姓名+两区党群工作者应聘”)。
四、考评方法、步骤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联合成立两区2019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8月15日起,在红河人才网站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经历业绩评价。
两区2019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
行经历业绩评价,在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将进入面试的人选在红河人才网站公布。
(三)面试。按照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分为岗位适应性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岗位适应性测试。进入面试人员到两区党群活动中心进行为期1个工作日的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结束后由两区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得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
2.结构化面试。采取综合知识提问和专业知识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得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
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两区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通知。测试及面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总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面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方能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选,如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并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任
由两区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由红河综合保税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照相关法规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和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八、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3年,工资标准为5000元/月,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聘期内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聘期中,所聘用人员不得在聘用单位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
九、相关纪律及要求
(一)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成绩,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本公告由两区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两区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5日
(编辑:chawenb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