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7 17:27:45 红河华图考试网 http://honghe.huatu.com/ 文章来源: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更多咨询欢迎关注公众号:红河华图
为进一步完善边境管控体系,探索建立适应我县边境联防联控的新模式,提高边境管控能力,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成果,构建“三防”高度融合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实现对跨境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早发现、早处置”的目标。现面向绿春县户籍人员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全县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50名,其中,男性46名,女性4名。平河镇21名,半坡乡14名,骑马坝乡5名,大黑山镇10名。详见《绿春县边境专职联防员招录职位表》(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4327元(含“五险”),按国家规定缴纳人身意外保险(由政府承担)、享受服装装备保障和值勤期间食宿保障。
四、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边境巡逻、协助公职联防员管理所属轮值人员,使用物防技防设施开展巡边守边固边工作以及完成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岗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含初中);
4. 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 自愿从事边境专职联防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治安维稳秘密。
(二)优先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 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
2.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 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 懂本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越南、老挝语言文字;
5. 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人员;
6. 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
7. 优先聘用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优秀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 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 有严重身体缺陷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 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或其为法人的公司企业、工商户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绿春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由绿春县公安局政治处承办。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5日。
2. 报名地点:
平河边境派出所:
联系人:丘警官,联系电话:18869337237
半坡边境派出所:
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15912866661
骑马坝边境派出所:
联系人:范警官,联系电话:13908742048
大黑山派出所:
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8387364362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请到绿春县各乡(镇)派出所报名,报名人员可提前向报名点电话预约,携带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
4.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现场填写《绿春县边境专职联防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招聘专职联防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征信报告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优先招聘材料必须在1月15日17时内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5. 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由县公安局抽调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评定,内容含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分钟仰卧起坐(女子)等项目,测评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四)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五)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纹身:面颈部纹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纹身系淫秽暴力或非法组织标志等,不合格。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录用公示
根据相关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绿春县融媒体中心、绿春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绿春警方”、绿春县公安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县边防办、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对应聘合格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参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岗”情况的,按照综合得分情况顺延补录,只进行一次补录。
(八)正式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从正式上岗之日起算),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出具是否聘用意见提交县边防办,确认签订用工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防疫要求。报名人员做到遵守红河州和绿春县疫情指挥部的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扎堆、不聚集,自觉保持1米距离,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监督单位:绿春县纪委县监察委驻绿春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绿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3-4229591。
附件:
绿春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加小编了解更多考试信息
>还能解锁更多备考题
>还能催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