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3 09:38:34 红河华图考试网 http://honghe.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教育网
红河州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红河州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和《云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户籍在红河州的社会人员;
2.持有红河州公安机关签发的云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红河州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符合办理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户籍未迁至红河州,但在红河州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师范学校的外地生源学生);
4.持有红河州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红河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州申请人相同。
5.以上人员年龄均要求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地的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1.春季:4月18日7:00至5月15日17:00的系统开放日;
2.秋季:9月11日7:00至9月28日17::00的系统开放日。
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
(三)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安排
(1)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在相应的县市确认点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①春季: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②秋季:9月23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相应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编辑:云南华图)